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啟用藥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的公告
2022年第38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加快推進網上審批、網上辦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電子證照管理辦法(試行)》和《河南省電子證照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22年4月6日起啟用藥品經營企業(批發、零售連鎖企業總部)《藥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并在我局網站電子證書公示平臺上予以公示,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電子證書包括《藥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及副本,與紙質的藥品經營許可證書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申請人網上申請許可事項,經網上預審、受理、審查并獲得批準后,行政審批系統即時向申請人發出通知,并通過河南政務服務網和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許可情況。申請人可隨時登陸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電子證書欄目自行查詢和下載許可證電子證書、打印紙質證書。打印紙質證書可使用普通打印機、普通打印紙(A4規格)。企業自主打印的紙質證書(黑白或彩色)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印制的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下載、打印證書有困難的,可以提請審批發證部門郵寄紙制證書。
三、公眾可通過河南政務服務網和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省局門戶網站>查詢服務>電子證書”)查驗證書真偽及許可信息,也可以向審批發證機關申請查詢。
四、《藥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啟用前已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紙質證書,仍可繼續有效使用。確有需要將紙質證書轉換為電子證書的藥品批發經營企業或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經營申請者可向我局提出轉換申請,轉換獲取的電子證書將同步在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公示平臺上公示。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