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會同其它六部委局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明確從今年6月1日起,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暫由國家發改委定價外,其它藥品取消原政府定價。
根據國家和我省價格改革精神,近日省發改委會同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通知,在提出我省貫徹落實國家藥價改革意見的同時,決定同步取消原省管藥品的政府定價,包括我省以前公布的原研藥、單獨定價藥、優質優價藥、低價藥、醫院制劑等所有省管藥品價格政策,此次一律廢止。
藥品價格改革后,將按照分類管理原則,通過不同的方式由市場形成價格。其中:(一)醫;鹬Ц兜乃幤罚ㄟ^制定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二)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通過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談判機制形成價格;(三)醫保目錄外的血液制品、國家統一采購的預防免疫藥品、國家免費艾滋病抗病毒治療藥品和避孕藥具,通過招標采購或談判形成價格;(四)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實行最高出廠價和最高零售價管理。(五)其他原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藥品,繼續由生產經營者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價格。
我省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藥品價格改革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細則,搞好跟蹤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注重宣傳引導,確保我省藥品價格改革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我省通知明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藥品價格監測監管,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的藥品,必要時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依法嚴肅查處。